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湘检任字〔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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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雯等的任免通知》(湘常发〔2018〕12号),经2018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雯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周祯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邓慧芳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莫宏伟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陈华玉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兴无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杨鸿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田智慧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谭义斌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冯建生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申彦斐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晏卫平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兰建平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孔军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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