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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雯等的任免通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湘检任字2018〕6


  关于刘雯等的任免通知


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长沙、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雯等的任免通知》(湘常发〔201812号),经20189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雯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周祯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邓慧芳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莫宏伟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陈华玉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兴无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杨鸿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田智慧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谭义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冯建生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申彦斐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晏卫平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兰建平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孔军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8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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