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 十六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叶晓颖
(2021年1月27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全省检察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得到了加强和改进。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5.6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制定的68项案件质量指标中湖南有39项位居全国前列,15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有115个集体和316名个人获评省级以上荣誉。省检察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被推荐参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扫黑除恶、服务民营企业、打击毒品犯罪、刑事执行检察等7项重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抗疫检察答卷。疫情发生后,省检察院紧急动员全省1260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入驻企业,助力联防联控、复工复产;连发4个指导性文件、12个涉疫典型案例,并对所有涉疫案件统一审查把关。人员“隔离”,办案必须“在线”。推行远程提讯、远程接访、云阅卷等“非接触式”办案,依法起诉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685人,挂牌督办医疗废弃物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15件。黄斌雁以销售口罩为幌子骗取一小微企业27万元,邵东市检察院7天内提起公诉,跟踪督促退还赃款,帮助企业采购急需防疫物资、迅速投入复工复产。
决战脱贫攻坚。起诉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和扶贫惠农资金、破坏基层选举等犯罪576人。依法为因案致贫的525名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怀化市检察院司法救助事例获评“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郴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曹某申请司法救助案获评“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省检察院探索建立“四+”“四有”等督查模式,联点督查的石门县、沅江市实现高质量脱贫。
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进“禁捕禁捞”等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犯罪267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90人,索赔生态修复费用等1亿余元。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何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彭正明涉恶团伙长期在湘江水域非法采砂,造成河床受损、水质量下降,长沙县检察院诉请法院判处3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判令共同承担侵权赔偿5498万元,为修复生态“买单”。
守护经济金融安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犯罪1464人,同比上升19%。长沙、娄底、永州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了“芒果金融”案、“盛唐创业”案、“创想世纪”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出台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与省工商联共同举办“检企同堂培训”等活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多发的问题,在长沙等地设立专门检察机构和办案团队,起诉侵犯企业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56人。针对“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问题,对涉经营类犯罪综合考量逮捕、起诉、羁押必要性,依法不批捕781人、不起诉2044人,建议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137人,监督解冻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2.6亿元。针对案件久侦不结的问题,与省公安厅联合清理长期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挂案”102件,让企业家卸下包袱、安心创业!
忠实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相关职务犯罪58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83人,起诉525人,不起诉53人,退回补充调查281人次。起诉刘和生、颜海林、唐湘林等10名原厅局级以上人员和曾佑光等59名原县处级人员。
二、坚持上下一体、尽锐出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推动案件清结、大案攻坚。专项斗争三年来,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9698人、起诉13096人,在全国率先实现案件全部清结。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13批81件。全省检察机关343名院领导领办疑难复杂案件992件,省检察院领导直接指挥和参与办理尚同军等23人涉黑案、王猛等40人涉黑案、曾卫华等40人涉黑案、黄良等32人涉黑案等重大案件。以尚同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花垣县一带,非法采矿、欺压百姓,民愤极大。省检察院领导包案领办,通过严审细查固定21个罪名、64起违法犯罪事实,诉请法院判处尚同军等3人死刑。
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074件,起诉“保护伞”183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41人。严格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精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754件,涉案金额87.2亿元。
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建立省、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既坚决防纵防漏又避免人为拔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4件,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168件,纠正漏捕105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6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75人,不批捕876人,不起诉317人,提出抗诉145件。
三、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着力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9万人、起诉7万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853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万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5614人。郴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一起涉多省市、涉案金额上千亿元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批捕66人、起诉79人、追诉8人。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55人。欧阳崇维夫妇在卤鸡爪中非法添加甲醛导致16人中毒,湘潭县检察院诉请法院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并判令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惩罚就要让他们痛到不敢再犯、不能再犯!
协力维护“脚底下的安全”。问题井盖,人命关天。2015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窨井“吃人伤人”事件43件,致8人死亡、36人伤残。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推动住建、城管等部门排查、维护窨井盖180余万个,严防“井盖悲剧”重演。
全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依法起诉毒品犯罪9882人,追捕162人,追诉109人。坚持扫黑与禁毒一体推进,指导娄底、永州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曾德洪等17人涉黑涉毒案、欧阳江彪等20人涉黑涉毒案。刘伟利等30人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402.8千克,邵阳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诉请法院一审判处刘伟利等6人死刑。
用心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紧盯讨薪难问题,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9人,支持农民工起诉849件,追回“血汗钱”4300余万元。紧盯“申诉难”问题,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办结刑事申诉案件554件、国家赔偿案件45件。紧盯“群众信访回应难”问题,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的2万余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告知谁在办、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对154件案件公开听证,督导办结5年以上信访积案22件。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能在检察环节解决的问题绝不“击鼓传花”!
四、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对认罪悔罪的7.2万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1万人、法院采纳2.99万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92件、撤案694件,追捕1246人、追诉1529人,依法不批捕9906人、不起诉15248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4件。建立“派驻+巡回”检察制度,集中治理“纸面服刑”,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488人,监督收押收监“病犯”1209人。
以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受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80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96件。以杨学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围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虚构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制造虚假诉讼,涉案金额1亿余元。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撤销原裁判24件,诉请法院判处杨学思等24人有期徒刑,直接立案侦查背后职务犯罪6人。完善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98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500件,支持起诉1230件。
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针对一些行政案件案虽结、事难了的问题,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18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交办提办督办、繁简分流等办案机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151件,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执行监督等主要业务数据均增长1.6倍以上。
以诉前解决问题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812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发布诉前公告6410件,提起公益诉讼341件,法院已判决290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等11.4亿元。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公益保护模式。汨罗市古培镇过去滥采盗采高岭土,毁林370余亩,汨罗市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平整矿坑、修复林地,推动当地村组成立合作社发展生态经济,使危险矿坑变成生态田园。
五、构建“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建立省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大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30人,监督立案58人,提出抗诉28件。张伟吸毒致幻以令人发指的手段残忍杀害7岁儿童,一审法院判处张伟死缓,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等为由提出抗诉后,省高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用法治阳光温暖“受伤少年”。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2075人。在14个市州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避免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对刑事案件被害人遗孤,加强司法救助,给予特别关爱。13岁的陈某某在父亲被害后无依无靠,衡阳市石鼓区检察官把他安排在检察院宿舍悉心照顾数月,争取赔偿款、救助金48.8万元,协调指定监护人,让他重新有了家。对于每一个因案致困的少年,我们都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推动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建设。联合省妇联等部门开展女童权益保护“百场宣讲三年行动”,会同监委和教育、公安等8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湘西州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学校教师强奸、猥亵学生案中,发现该校校长、副校长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诉请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六、坚持政治建检、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13次,引导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梳理12个方面66项具体任务,以清单管理、动态督查方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请示报告规范,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省委、省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18次。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管理。推动145个市县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改革后内设机构总数减少37.5%,业务部门占比69.5%,实现了机构“瘦身”、人员整合、业务融合。完善员额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退出等检察管理机制。坚持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构建检察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设立“案—件比”评价指标,防止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40.2%、31.1%。
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文化育检工程。探索调整开考比例、增设“限本地户籍、本地生源”报考条件等方式,破解边远地区检察院人才难进、人才难留等问题。构建“互联网+”“大案练兵”等实用实战培训模式,举办民法典学习等专题培训。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涵养检察职业道德操守。18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省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审计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335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反弹。开展党的十九大后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巡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6人。
七、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毒品犯罪检察等工作。省检察院办结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7件书面建议,梳理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68条,融入日常工作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等代表建议已转化为制度机制和治理效能。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媒体记者等23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等活动。35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对媒体热议案件和舆情反映的问题,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评查,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58.1%、28.8%。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诉案件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改变原决定27件。坚持把律师意见纳入检察办案决策并附卷,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离不开政法系统各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要更新、转变,一些检察干警办案只守住“不违法”底线,没有把司法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紧密联系在一起。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有些还浮在面上,没有很好地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上。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亟待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然比较薄弱,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工作滞后。四是检察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不相适应,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规范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考核评比指标、内部管理机制需要优化,检察队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推动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施工的第一个整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检察职能行使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基础、解难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层层组织学习、宣传、培训、研讨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推动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坚定不移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依法妥善办理涉疫情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深入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做实不起诉公开宣告、公开听证、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
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有力履职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湖南自贸区建设等战略部署,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助力清廉湖南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对于民营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
四、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民生福祉。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的犯罪。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整治。深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探索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切实履行贯彻执行民法典和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双重职责,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守护人民权益的法典。
五、坚定不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更高水平的 法治湖南建设。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以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为主线,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六、坚定不移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实行省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全覆盖”,推动编制分配、员额配备、经费保障等资源要素向基层倾斜。推进检察工作网、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简便可行的考核评价指标,完善检察官惩戒等制度机制。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把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贯彻始终,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各位代表!新阶段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恪尽检察职守、积极担当作为,推动新时代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争创一流,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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