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叶 晓 颖
(2022年1月1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履职尽责,全省检察工作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中得到加强和改进。省检察院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称号,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企业合规改革等11项重点工作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全省检察机关有27个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受到中央第十督导组的充分肯定,违规“减假暂”顽疾整治、案件评查等经验做法被全国教整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一、始终把筑牢政治忠诚作为首要任务,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90年检察史学习教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赓续人民检察红色血脉,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遵循“两个维护”的最高政治原则。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将法、理、情融为一体,通过司法办案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12次。组织观看《长安鉴》,制作警示教育片《背叛的代价》,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家风建设。
扎紧公正司法的制度笼子。聚焦充当“司法掮客”、违规插手案件处理、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顽瘴痼疾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落实“逢问必录”。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给予检察人员党纪政务处分1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既抓“当下治”又抓“长久立”,省检察院针对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权力清单、任职回避、员额退出、内部审计等制度规范30项。
提振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深入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推诿拖延”整顿和超期未办结案件清理专项活动,整治慢作为、“踢皮球”等机关顽疾,推出21项检察为民实事,为基层调增检察官员额职数170个,清理超期未办结案件122件。深化检察英模教育,选树彭庆文等5名先进典型,开展“身边最美检察蓝”评选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有48个集体和29名干警获省部级以上表彰,14人在全国性业务竞赛中获评“办案能手”“业务标兵”等称号。
二、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127人、起诉89312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10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055人,衡阳、常德、郴州、长沙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石峰等57人涉黑案、鲁爱民等37人涉黑案、龙海等9人涉黑案、廖湘望等11人涉恶案等重大案件。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涉毒品犯罪11670人,湘西、邵阳、怀化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陈历求等18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李浩等13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傅一峰跨国运输毒品案等毒品犯罪案件。坚决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涉金融领域犯罪2959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6619人;落实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部署,组织评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69件。
全力保障中央、省委重大战略实施。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所涉问题,挂牌督办公益诉讼案件73件,与省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1.9亿元,支持磋商269件,督促关停、整治非法排污企业649家,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部署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因案致贫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615万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起诉重大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违法阻工所涉犯罪196人,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443人,设立派驻检察室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
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长沙、岳阳、郴州、株洲、湘潭等5市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涉罪企业,经合规整改后依法作出不起诉、从轻量刑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等从宽处理决定,已对25个涉案企业启动合规整改。长沙某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及5名高管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发后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并与被侵权企业达成和解。检察机关促令该企业合规整改,经第三方组织评估并公开听证认为整改合格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合规整改,该企业完善了管理制度,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就业人数。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不能简单一诉了之,要通过专业的“司法康复”机制帮助他们“强身健体”!
助力清廉湖南建设。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20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872人,退回补充调查159件次,自行补充侦查77件,已起诉651人,不起诉26人。起诉李荐国等原厅局级人员17人、苏涛等原县处级人员78人。办理的彭旭峰受贿、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
三、始终把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作为法律监督重点,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
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可能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的刑事案件,发现和监督纠正问题案件1062件。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另案处理”“在逃”及其他刑事挂案集中清理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74件、撤案638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捕1434人、追诉193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525人、不起诉2458人。省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毒品死刑二审案件时,围绕毒品交易居间介绍人何鹊桥贩卖毒品线索,自行侦查锁定其犯罪事实,指导益阳市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引导侦查取证,漏犯何鹊桥被判处无期徒刑。
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针对刑事审判监督不及时、欠精准等问题,建立应抗诉未抗诉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3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71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833件。
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全面参与排查1990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整改检察环节问题案件653件;协力整治利用虚假立功减刑、虚假病历“纸面服刑”等问题,监督撤销违法减刑假释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403件、收监执行670人。张家界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利用假专利违规减刑假释专项监督,监督收监63人。省检察院出台“减假暂”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办法,推行“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解决检察监督机械“背书”等问题。
切实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94件、再审检察建议311件,人民法院已采纳470件。湖南大学财税中心负责人谭某某以该中心名义对湖南大学提起民事诉讼7件,涉案总标的2亿余元,诉讼历时6年。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中心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遂对法院已判决的首件案件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目前,其他6件案件已有4件根据该案改判意见作出裁判。对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250件,法院采纳4362件(含积案)。建立民事智慧监督平台,完善民事检察和刑事侦查协作机制,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53件、再审检察建议231件,法院已改判309件(含积案)。蒋浩等人非法获取某公司印章伪造担保函,导致该公司承担“莫须有”的担保债务6000余万元,长沙、永州检察机关对该系列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已改判8件,免除该公司担保债务5000余万元。
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557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06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44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有效化解401件。胡某某因征地拆迁与汨罗市弼时镇政府产生争议,6年里历经多次诉讼均败诉。省检察院审查认为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同时,多次召开协调会、听证会,促成双方消除分歧、达成和解。汨罗市委市政府由此建立了由依法治市办牵头、检察院依法介入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四、始终把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作为重要法定职责,为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政法队伍提供检察助力
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责,核查问题线索1097件,立案侦查127人(同比上升119%),其中:公安机关65人、检察机关9人、审判机关27人、司法行政机关15人、其他人员11人。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紧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减假暂”等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80人。罪犯符小鹏1999年转入德山监狱服刑后,通过狱医出具假病历等手段逃避劳动改造、办理保外就医及续保手续,再次续保未果脱逃后又通过办理假户口身份、假死亡证明长期逍遥法外,直至2019年被抓捕归案。省检察院指导永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德山监狱医院原院长李振球等6人立案侦查,移送违纪违法线索44件。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紧盯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暴力取证、变相体罚、虐待被监管对象等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以涉嫌刑讯逼供罪立案侦查13人,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侦查5人。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保护伞”犯罪。倒查“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涉黑涉恶案件2731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17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21人。岳阳市检察院在倒查廖九斤涉黑案时,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等罪名对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胡晓阳、原副局长黄件保、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黄利军、区法院原院长姜彬、岳阳监狱原监狱长龚跃等9人立案侦查。
五、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重要目标,以法治的力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00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8940个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经过公告、检察建议回复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提起公益诉讼481件,法院已审结428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紧盯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流失问题立案743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财产权益价值13.49亿元。紧盯“舌尖上的安全”问题立案2182件,永兴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典型案例。紧盯红色资源保护问题立案308件,督促修缮英烈纪念设施、革命文物324处,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省人大常委会将公益诉讼检察写入《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
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3314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260人。省检察院组织评查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对证据采信不当等问题逐一纠正,反向审视监管薄弱环节,与省公安厅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常态化评查机制。在2020年推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基础上,2021年又牵头与教育、公安等八部门建立了“入职查询”制度,将122名有性侵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36份、变更监护权11件。针对因案致贫家庭孩子上学难等问题,省检察院与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协力打造“检爱计划”。刘某某8年前遭遇抢劫身亡且未获得有效赔偿,其妻子独自赡养3位老人、抚养一对儿女,2021年初因积劳成疾丧失劳动能力。衡阳县检察院与省市检察院联动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为其考上中南大学的儿子每年提供5000元的学费资助。“检爱计划”就是要让因案致贫家庭的孩子不要为上学发愁!
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会同省残联和省住建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立案432件,督促解决无障碍设施规划不到位、被侵占等问题,“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开展“检察助力讨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1人,支持务工人员起诉3274件、讨薪6200余万元。某楼盘施工单位拖欠801名务工人员工资2456万元,岳阳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与法院共同推动调解,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开展惩治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专项行动,起诉诈骗、虐待、遗弃老年人等犯罪2251人。蔡焘洲以开发养老公寓项目等名义向1400余名老年人集资诈骗7900余万元。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蔡焘洲有期徒刑七年,二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以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泯灭良心骗老年人的“养老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六、始终把接受监督制约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以更加开放坦诚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10条审议意见,推出“建设6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等18项举措并狠抓落实。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23件,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认真梳理省人大代表在代表团审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676条,融入日常工作落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员额动态调整等代表建议已转化为检察履职制度和治理效能。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办结省政协提案4件、民主监督意见建议46件。与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检企同堂培训、重要文件互相征求意见制度和民营企业诉求移送、研判、办理、反馈机制。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61条、法律文书6.2万份,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对媒体热议的案件和舆情反映的问题,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走进检察、监督检察。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撤回起诉的案件和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审查,提高办案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7件。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检察办案1544件次、参加检务活动800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离不开政法系统各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一是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司法责任制落得不够实,权力制约、内部监督存在漏洞,一些“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检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二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够,少数干警“双赢多赢共赢”“能动检察”等检察司法理念树得不够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案件管理、考核评比、督促检查、检务保障机制有待优化。四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检察环节工作亟待加强。五是检察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法治引领作用需要进一步拓展。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始终”要求,大力弘扬务实担当作为精神,依法能动履行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推动新时代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确保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又通过司法办案坚决捍卫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时刻牢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金融犯罪,妥善办理涉疫情犯罪,深化整治超期羁押问题,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建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助力清廉湖南建设。
三、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美丽湖南建设。依法严惩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利剑护蕾”排查整治工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持续推进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以案释法、司法救助等工作,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进更高层次的诉源治理。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活动。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机制,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执行活动违法监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虚假诉讼。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依法惩治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强化检察建议的督促、纠违功能。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五、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检察“铁军”。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工作。加强新时代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升级,持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以更有力举措落实好“三个规定”。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清除一切侵蚀检察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事业走过了90年的风雨历程。新起点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不负使命,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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