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十八)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6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叶 晓 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以“四大专项行动”为牵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19.4万件,48个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3项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牵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万人、起诉6.5万人。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惩治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犯罪和意识形态领域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07万人、涉众型经济犯罪126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8人、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44人。依法妥善办理“缅北电诈”“中战华信”“博阳安泰”等重大案件。
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058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4件发案20年以上命案。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起诉毒品犯罪4992人,推动寄递行业监管、麻醉精神药品监管专项治理,助力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10人,依法改变侦查机关定性59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份,推动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永州、怀化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肖开武涉黑案、向杰涉黑案等重大案件。注重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950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8万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204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85.7%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4.9%。
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受理群众信访3.2万件,做实件件有回复。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437件。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释法说理,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引导刑事、民事和解1458件,化解行政争议33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19万元。永州检察机关化解一起历经3年7次诉讼的噪声污染行政争议案,在最高检第五届检察宣传周作为首个典型案例推介。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075人,决定刑事拘留439人、逮捕438人,已起诉885人。依法对雷绍业等36名原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刘军等131名原县处级领导干部提起公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31人。醴陵市检察院办理的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获评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坚持以“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为牵引,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回应企业司法诉求。组织召开137场座谈会,聚焦企业和企业家关注的问题部署开展5项专项监督。针对涉企案件久侦不结问题,会同侦查机关清结“挂案”791件;针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监督纠正相关案件30件;针对不当羁押涉企人员问题,监督变更强制措施99人;针对涉企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问题,监督执行14.5亿余元;针对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问题,监督纠正111件。某旅游公司涉案标的额1829万元,办案机关查封估值1.28亿元的财产,湘西检察机关监督解除超额查封。
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1696人。协同惩治企业“内鬼”,起诉320人。某公司高管内外勾结制假售假,湘潭检察机关追诉8人,诉请法院判处17名被告人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起诉通过“网暴”敲诈勒索企业的犯罪65人。朱某凯等人在网上发布虚假负面信息,敲诈17家企业,长沙检察机关诉请法院判处5名被告人四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服务保障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十条措施。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832人。株洲检察机关在办理马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时,支持被侵权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398万元。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相关案件188件。某公司大量抢注上市公司商标并提起诉讼,长沙检察机关建议法院认定恶意诉讼、给予司法惩戒,督促宣告72件商标无效。
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办理涉外刑事案件1058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协同海关等部门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155件。陈某里等人成立11家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19亿元,邵阳检察机关对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三、坚持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着力守护群众“医食住行”。聚焦医保基金流失问题办理监督案件223件,督促追回损失3699万元。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起诉328人,办理公益诉讼729件,索赔3215万元。聚焦住房问题办理公益诉讼54件。华容县某公司超容积率建设,欠缴土地出让金,致971户业主无法办证,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助推“保交楼”。聚焦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办理监督案件182件,推动怀化、益阳、湘西等地开展精神障碍人员驾驶资格监管等问题专项治理。
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针对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问题,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79人,办理公益诉讼202件,督促复垦农田2680亩、规范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岳阳市检察院研发“区块链+卫星遥感”监督模型,督促治理永久基本农田700余亩,并通过“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16个乡镇自查整改。针对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办理公益诉讼35件。衡阳、益阳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三樟黄贡椒”“南县稻虾米”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专项监督,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依法保障特定群体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3人,帮助讨薪7700余万元。何某某等人反映某项目拖欠工资多年,郴州检察机关督促主管部门帮助400多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691万元。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42人,追赃挽损5105万元。针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办理监督案件238件。针对残障人士出行难问题,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114件。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联合长沙军事检察院开展‘三百三进’法治服务活动。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134件。全国公益诉讼检察军地协作现场会在衡阳举办,推介某军用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安全案等典型案例。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开展司法救助45件。某现役军人父亲遭遇交通事故身亡,母亲独自照顾两位老人,长沙军事检察院与耒阳市、汉寿县检察院联合救助,让人民子弟兵安心保家卫国。
四、坚持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为牵引,着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846人,立案监督77人,追捕81人,追诉115人,提出抗诉33件,法院判处十年以上刑罚405人。性侵未成年人新发案件同比下降62.8%。娄底检察机关在办理罗某龙等人涉黑案时,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线索,监督立案11人,追捕9人,追诉2人,追加强奸罪等6个罪名。法院一审判处罗某龙死刑、其他成员三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依法惩治、协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706人。送专门学校矫治124人。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3件低龄暴力犯罪案件。引入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等491人次,益阳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出台未成年人实践帮教基地实施办法。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8.8%。长沙市检察院协助专门学校加强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做法被央视报道。
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牵头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制度,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78人,对有前科劣迹的督促处理305人。石门县某中心学校校长接到学生被侵害的举报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诉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协同妇联建立“督促监护+家庭指导”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2215份。引入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等491人次,益阳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出台未成年人实践帮教基地实施办法。选派423名检察官担任偏远学校、职业学校、发案学校法治副校长,细化履职任务12项,推动实职化履职。
五、坚持以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专项行动为牵引,协力守护三湘大地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认真落实《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与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为期三年的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人,办理公益诉讼93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1.2万亩、清理固体废物5.5万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170万元。朱某波等22人将大量固体废物运往绿心地区倾倒,湘潭检察机关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395万元。
加强“一江一湖四水”生态保护。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加强监督。起诉污染环境、滥伐盗采等犯罪1451人,办理公益诉讼1901件。某渔业公司投肥养殖,导致华容东湖水质下降至劣V类,三级检察院联动办案,监督支持岳阳市政府与渔业公司达成分期付款3.1亿元的赔偿协议。
加强珠江流域环境保护。落实最高检专案部署,对珠江流域湖南段矿业、养殖污染等问题以事立案,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指导4市11县办理公益诉讼49件。临武县某尾矿库渗滤液污染环境,三级检察院推动矿业污染治理,被央视“守护珠江”特别节目报道。
六、坚持以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牵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2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3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45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2395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万件、审判活动违法60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0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65件。湘潭检察机关在审查一起民事申诉案件时,发现付某等人涉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人,追诉3人,12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至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减假暂”不当情形监督纠正1510件、监督收监203人。推动出台“减假暂”办案指南等规范性文件,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持续推进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违禁品入监入所、违规出所就医、脱管漏管等监管执法问题1868个,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38件。探索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被最高检推广。湘潭市检察院就被监管人疾病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医学证明文件监管缺失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排查整治128家医疗机构,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探索建立首个省级民事数字检察监督平台。对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07件,法院已审结278件,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277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民事执行活动违法分别提出检察建议2391件、3330件,法院已分别采纳2324件、3242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60件。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61件,27人被立案查处。永州检察机关监督纠正一起涉54套房产的虚假诉讼案,5名司法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件,已采纳12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27件,已采纳1150件。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娄底市、湘潭县探索的“府检联动”机制被最高检推介。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8357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防止“当罚不罚”。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5516件,提起诉讼386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435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权益价值2.7亿元。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96件。永州、张家界等地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助推湘江战役豪福红军指挥部、罗峪整编旧址等革命文物保护。率先出台省级层面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案件311件。永州检察机关落实代表建议,以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摩崖石刻保护地方立法。湘西检察机关落实委员提案,以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超大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堵塞问题整治。
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72人,其中黑恶势力“保护伞”13人。省检察院依法对长沙市中级法院原院长肖新平、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谢树林直接立案侦查。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看守所监管活动专项监督,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15人。衡阳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等罪名对衡阳县看守所所长刘长春等6人立案侦查。
七、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牵引,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35件次。一体推进巡视巡察、法治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省级层面建章立制23个。完善党建联建联创机制,融合推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
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开展集中性党纪警示教育,梳理廉政风险点200个,制定防控措施510条。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对不捕、不诉、控告申诉、国家赔偿等重点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坚持“刀刃向内”,推动机关纪委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查处全省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9人。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常态化组织业务竞赛。娄底、益阳、张家界等地检察机关推行业务骨干传学讲学。制定数字检察三年规划,研发法律监督模型55个。坚持把人员、编制等资源要素向基层倾斜,招录选调545人、遴选初任检察官178人充实到基层。
八、坚持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牵引,自觉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抓好检察官履职评议结果运用。完善省检察院官微“联络之窗”功能,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坚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班督导、专程答复,办理省人大代表书面建议20件、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400余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8件、意见建议200余条。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特约检察员的常态化联系,办理意见建议28条。与省工商联深化检企同堂培训,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办理等协作机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提供咨询意见121件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和制约,对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和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7717件次。组织对5877件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39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涉检问题快速核查、及时回应。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靠的是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关心,离不开监察机关和政法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检察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理念、素质能力还不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四是检察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高,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不够。五是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站位铸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履职,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二、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落实省委“4+4科创工程”等重大部署,深化‘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持续监督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落实修改后监察法,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持续跟进落实,促进社会治理。
三、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惩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危害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依法规范办理醉驾案件,加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常见多发犯罪的研究和治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等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残疾人、老年人、新业态劳动者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持续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引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监督纠正力度。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协同惩治虚假诉讼,加大对怠于执行、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监督力度。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改革部署。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落实“三个善于”,促进提高办案质效。完善检校合作机制,协同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检察侦查、民商事、金融、知识产权、涉外法治等方面检察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上,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干”字当头,“实”字为要,围绕“高质效”目标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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