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以案说法 >> 典型案例

湖南1例入选最高检检察改革典型事例(2025年)

最高检印发检察改革典型事例

(2025年)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印发检察改革典型事例(2025年)。该批事例经过省级院推荐、初审、复审、征求意见等多个程序,旨在总结地方改革经验,引导各地检察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检察改革,推动破解困扰检察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

该批事例包括上海检察机关创建“五有”工作法、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江苏苏州检察机关完善罪错未成年人精准社会观护机制,湖北检察机关坚持数字赋能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机制,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完善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青海检察机关完善生态环境检察办案机制、破解生态保护治理难题等。

据悉,该批事例是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法律框架、法治轨道推进检察改革的生动实践。该批事例既有上海、江苏等东部省份,也有湖北、湖南等中部省份,还有青海等西部省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工作机制创新。相关事例提及了健全、完善“机制”以及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的创新,体现了在宪法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推进检察改革。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该批事例涉及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检察工作几个重点领域,体现了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质本源,加强检察基本职能建设的不懈努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该批事例体现了基层首创精神,坚持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有针对性地破解了部分地方在加强“三个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注重科技赋能。上海等事例运用了科技等手段,引导地方发挥数字检察在强化检察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上的重要作用。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事例中的有益经验,结合实际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完善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

【关键词】

刑事执行检察 派驻检察 巡回检察 数字检察

【改革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坚持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责,自主研发“1个平台、3个系统”,即“刑事执行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和“视频智能识别系统”、无障碍约见检察官系统、远程谈话系统,初步形成了“科技赋能强基、驻巡融合发展”的刑事执行检察“长沙品牌”,制定《交叉巡回检察大数据融合工作规程》等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最高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

一、强化系统构建,实现日常法律监督“一网感知”

一是研发“视频智能识别系统”,实现“看得准”。针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摄像头众多、人工识别难以发现监管执法问题的特点,自主研发“视频智能识别系统”,自动发现违规进出、值班不在岗、非法传递物品等50余项常见的监管违法行为,并及时提示检察人员作出处理。该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发现并纠正民警执法不当行为700余次,11名民警因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北京、安徽、西藏等多地检察机关已引进该系统。二是研发约见检察官系统,实现“听得到”。为确保监区控申渠道畅通,及时听取在押罪犯反映情况,研发“约见检察官系统”,在监狱各监区放置语音留言盒终端,通过网络连接至检察室主机,罪犯在语音留言盒上按键留言,检察人员登录主机即可听取留言信息。2024年以来,辖区内6个派驻监狱检察室收到罪犯有效留言400余件,经核实涉及侵害罪犯合法权益的30余件,检察机关制发书面纠正意见17件,监狱全部采纳并整改到位。三是研发远程谈话系统实现“方便谈”。改进捕诉部门“远程提审系统”,设计研发适用于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远程谈话系统”,检察人员在本院开启系统后,电话通知监狱民警将罪犯带至监狱内的远程谈话室即可开始谈话询问、签字按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无需人工操作。

二、做好数据分析,实现刑事执行检察“一网闭环”

一是广泛收集各类执法司法信息。按照《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制定数据采集目录,从被巡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司法机关采集数据,通过数据快速、全面了解被巡单位执法状况。二是重点分析研判监管执法数据建立狱(所)情信息、在押人员伤病医疗、在押人员违规处罚等11个执法数据表单,将数据分类管理和比对碰撞,筛选出异常数据,确定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重点案件,并针对性制定专门巡回检察或机动巡回检察方案。三是精准运用社区矫正数据针对近两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社矫期间受到治安处罚的107人、受到刑事处罚的33人的基础数据,深入调查核实,发现刑事判决存在错判漏判线索4条,抗诉成功3人;发现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因履职不当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推动启动追责程序。

三、突出平台建设,实现全面高效监督“一网统聚”

一是规范业务数据采集程序。研发“刑事执行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制定《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根据不同业务设计60余个业务数据表单,全面采集刑罚变更执行、禁闭检察等工作流程数据,覆盖全市14个监所、170余个社区矫正机构的所有刑事被执行人。二是抓实业务数据动态管理。制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考评标准》,以数据质量为抓手,专人定期校核数据,及时纠正重复录入、错误录入数据问题。发现不同口径采集数据不一致的,及时督促核实并纠正,用数据质量保障工作质量。发现脱管漏管人员62人,因交付执行不当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三是增强业务数据智能采集能力。2024年以来,利用自主研发的“超期羁押预警”“假释风险评估”等10余个监督模型发现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线索400余条,数据采集效率与质量大幅提升。

【典型意义】

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紧扣主业主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过程中“被动性、碎片化、浅层次”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派驻”“巡回”的各自优势,把科技手段、大数据思维和“驻、巡”两种监督方式融合贯通,为刑事执行检察领域开展探索创新提供了参考借鉴。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410001)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版权所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捷报技术 访问量统计:363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