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清单(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典,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社区矫正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法治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本单位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6.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5%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8.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
9.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并全面落实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
二、个性指标(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重点人群的宣传和普及,深化“以案释法”。
2.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组织“行刑反向衔接”普法宣传,组织或者参与面向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
4.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5.深化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6.组织检察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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