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抓实“质量建设年”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努力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253人,同比下降30.38%;不捕16136人,同比上升17.57%,不捕率35.55%,同比增加10.93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57568人,同比下降2.67%;决定不起诉20843人,同比上升79.79%,不诉率为26.58%,同比增加10.1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9.75%;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6.72%;对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数的98.18%。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212件,同比上升47.4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175件,占受理监督数的98.33%,同比增加18.6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216件次,同比上升112.51%,已纠正6060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7.49%,同比增加7.34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共提出刑事抗诉236件,同比下降4.45%。法院同期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97件,占审结总数的62.18%,同比减少27.61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56件次,同比上升481.73%,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339件次,采纳率99.28%,同比增加3.97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492人;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19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431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113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6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84件;共提出监督意见6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91件。抗诉改变率89.71%,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27.9%。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570件,法院同期采纳4631件,采纳率83.1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540件,法院同期采纳8162件,采纳率85.5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案件共1334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共支持起诉案件6734件,同比上升184.7%,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4253件,同比上升126.8%。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06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6件,同期法院再审该判率10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裁定再审14件,已采纳率7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80件,法院同期采纳1004件,采纳率92.96%,同比减少4.13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含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4558件,法院同期采纳4450件,采纳率97.63%,同比增加9.84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091件,同比上升364.3%。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66件,同比上升49.6%。其中,民事类立案2438件,行政类立案8628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8329件,同比上升24.3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共提起公益诉讼494件,同比上升52.9%。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办案效果。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督促收回国家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668.8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868.07万元;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3755余亩。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59人,不捕1949人,不捕率为62.71%,同比增加22.91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7.1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08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59人,不起诉1575人,不诉率53.68%,同比增加27.39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27.1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309人,占审结数的40.08%,同比增加12.61个百分点。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10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共通过法治讲座、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开展特殊预防479次,同比下降11.1%;同期,开展法治巡讲292次,同比下降19.6%。
六、知识产权保护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嫌疑人286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93人和 124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75.87%。
(二)民事、行政检察情况。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7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20287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72.2%、55%。
共司法救助1915人,同比上升268.27%,发放救助金1724余万元,同比上升118.6%。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8842件,同比上升41.8%。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581件,占6.64%;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6261件,占93.36%。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4688件,占63.6%;民事、行政检察类7159件,占18.4%;公益诉讼检察类6651件,占17.1%;案件管理类15件,其他业务329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64人次,同比上升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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