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274人;不捕14297人,不捕率42.59%。共决定起诉35366人;决定不起诉16364人,不诉率为31.6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53%;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7.21%。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713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569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653件次,纠正意见采纳率92.65%。
3.刑事抗诉。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103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63件,占审结总数的6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43件次,纠正意见采纳率99.08%。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58件;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14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105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497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2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61件,提出监督意见289件,其中提出抗诉5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7件。抗诉改变率86.67%,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42.62%。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390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2.1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44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1.9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547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6427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787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59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5件;同期法院审结抗诉案件8件,其中改变5件,占审结数的62.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5件,采纳率83.33%。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9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28%。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3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56.03%。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6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16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2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02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092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2023年1至6月,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810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431件, 94.25%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29件,同期法院裁判支持率1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91人,不捕1793人,不捕率为78.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518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9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又起诉人数),决定不起诉130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不诉率65.43%。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50人,占审结数的46.86%。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480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一般和特殊预防632次;开展法治巡讲237次。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19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84人和115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8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3156件;重复信访4469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3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5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1361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6850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891件,占7.04%;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4959件,占92.96%。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7327件;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5559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1109件;其他类案件2855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2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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